成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须知
(1)、一般成都市城镇职工办理流程
(2)、已与我院实行网络结算、符合医保入院条件的参保人住院时需要按医保政策交纳一定的预交款(用于支付个人自付费用即起付标准+政策比例自付)。
(3)、未与我院实行网络结算的参保人,住院费用实行参保人全额支付,出院后凭医生开具的出院证明书、住院医药费用结算收据、住院费用清单及其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材料回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4)、参保人员在住院治疗期间,因病情需要使用部份自费或全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时,科室医生应告知参保患者或患者家属,患者或患者家属签字确认后,方能使用(抢救和术中用药品、材料及血可事后补签)。
(5)、住院期间严禁发生门诊或急诊费用。出院带药;急性病不超过3-5天量,慢性病不超过7-14天量,不得带注射用药及检查、治疗项目出院。
(6)、参保人(城镇职工)在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门诊费用,可比照一次性住院医疗费报销范围和标准到参保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7)、参保人员入院前3日内的阳性特殊检查费用,可并入当次住院医疗费用中结算。
(8)、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外伤医疗费用管理:
医疗保险定义的意外伤害:是指不可预料原因导致的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患者。
①、对于受伤时间、地点、原因清楚,无疑问的患者,由主管医生与患者填写《外伤病人入院登记表》、《申请书》、《外伤费用报销承诺书》,医保办核定后,通知入院处按照普通医保病人办理刷卡住院,并在《出院病情证明书》上注明其受伤原因。
②、对于受伤时间、地点、原因清楚,有疑问的患者,患者提供入院记录或首次病程记录交医保办登记后,到入院处按外伤病人刷卡住院。
③、下列原因所致的意外伤害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打架斗殴;
自伤、自残、自杀;
就诊时有明显醉意,言语不清的;
明确有第三者责任人造成的外伤;
病人在住院期间在医院内,因医院管理疏忽所致的外伤;
交通事故(参保人员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能够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肇事方逃逸相关证明的,可以刷卡。结算时须出具证明)。
④、科室对刷卡的患者应详细地、准确地记录外伤病人的相关信息,以备相关部门抽查;
准确记录外伤病人受伤的时间、地点、原因与详细过程,有120出诊的,还应详细记录120出诊具体情况。
对于作内固定取出术或治疗外伤引起的后遗症的,患者应提供上次住院医疗费用结算表,主管医生应在住院病历的既往史中有详细记录。
科室在核实病人身份过程中应同时让病人签名或按手印确认记录情况与事实相符,并如实记入病历中。
对于符合刷卡的病人,科室应要求其填定《外伤病人入院登记表》、《申请书》、《外伤费用报销承诺书》。以上表格在医保办领取。1) 住院入院时需要出示参保本人的医保卡、医保证、身份证。没有医疗保险卡的凭医疗保险证和身份证住院。住院后医保证由医院入院处暂存。
(2)在联网的定点医院住院时,先用医保卡刷卡确认参保身份,然后在医院入院处出示医疗保险证,定点医院才能按照有关规定记账。
(3)外伤病人住院,需向医院提供本单位出具的证明,以及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说明受伤原因、地点、时间等,并将以上证明和入院记录或首次病程记录交到医保办登记,如属于省级医疗保险政策报销范围内外伤,可按相关规定纳入报销范围。
(1)住院费用结算办法
实行医院一单结算制进行结算。出院时,医院按照个人应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计算统筹基金、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合计支付的费用,向省、市医保中心申报,支付给医院,个人只需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其结算过程如下:
①.所住医院提供住院费用逐日清单;
②.病人或其家属仔细审查逐日住院费用清单,确认无误后在清单上签字;
③.医院利用省级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提供的住院费用结算软件自动产生个人负担费用。
(2)住院过程及费用结算中的注意事项
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个人须负担一定费用,因此在住院过程及费用结算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①.省、市医保中心直接与定点医院进行结算,不针对单位和个人办理报销事宜,异地住院除外。不同级别的医院起付线不同,住院时一定要根据病情轻重,选择适当级别的医院。
②.一定要仔细审查住院费用清单,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住院科室或医院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提出。
③.一定要在出院后4个工作日内到医院结算费用。并在住院费用清单上签字、付清个人负担费用。
④.跨年度住院的结算办法。可以在当年12月31日和下年出院时分两次结算费用,可同时享受当年和下年的统筹基金和住院补充保险封顶线报销待遇,但需支付两次起付线;也可到下年出院时—次性结算,只承担一次起付线,按出院时间享受该年度医疗保险报销待遇。
⑤.使用全额自费药品、自费诊疗项目时,一定要了解该药品、诊疗项目的价格以及是否有价低效果相同的药品、诊疗项目可以替代,自愿使用时,本人或家属应签字确认;使用乙类药品、部分支付诊疗项目时,一定要了解该药品、诊疗项目的价格,个人负担额度,以及是否可用甲类药品、价格低的诊疗项目替代。可以通过主治医生等途径,了解治疗方案、费用和效果,进行合理选择。